中国开展海洋公共外交的和平路径

岳 鹏

国际海洋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开展海洋公共外 交必须坚持走和平路径,这种路径的本质在于消除威胁和互 惠互利。当前中国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必须以此为基础,通过 海上军事力量的防御化与维和化发展,增进海洋贸易对他国 的互惠关系,推广中国海洋文化,以及推动海洋事务的机制 化与制度化建设这四条路径来开展以和平发展为理念的公共 外交,树立负责任大国及和平友好的国际形象。

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各国的往来日益增多。国家间对海 洋的依赖进一步加强,各种非政府组织甚至个人也陆续参与到海洋事务中 来。海上安全、海运贸易、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问题成为 各国民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海洋问题的多样化、敏感性和复杂性增加了 各国应对海洋事务的难度,如何在有效开发和利用海洋的基础上协调海上矛 盾、应对海上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而单靠政府间的对话无法解决所有 问题,这就使得海洋公共外交成为未来公共外交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 中国这样的崛起国家来说,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将有助于提升国家软实力,塑 造良好的海外形象,进而减轻海洋发展的阻碍,摆脱困境。在面对海洋问题 诸多困难和挑战时,任何“零和博弈”的思维都将使矛盾扩大化,只有和平 发展、互利共赢才是解决海上问题的长久之道。因此,中国开展海洋公共外 交必须坚持走和平路径,这种路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路径一:海上军事力量的防御化与维和化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各国对海洋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间关 于海洋的矛盾和争议也逐渐增多,加之恐怖主义、海盗和海上贩毒等活动日 益猖獗,海洋安全形势变得日趋复杂,呈现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 织的局面。在其他国家眼中,中国海上军事力量的迅速崛起是影响未来海洋 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国家的民众对于中国海军的快速发展持担忧和质 疑的态度。因此,中国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必须首先注重弱化中国海上军事量 增长对其他国家的威胁性,提高其他国家民众对中国海军的接纳程度。而要 实现这一点,必须坚持海上军事力量的防御化与维和化发展。

首先,增进与周边国家的海军合作与舰队互访。外国民众对中国海上 军事实力增长的担忧主要体现在担心中国的海军力量会威胁本国安全,而加 强军事合作和交流是最有效的化解方法。通过与其他国家开展海上联合军事 演习,进行舰队互访,以及邀请民众登舰参观等活动,使其他国家人民将中 国海军视为防御性力量而非进攻性力量,从而加强两国的战略互信,树立中 国海军热情友好的形象,增进他国民众对中国海上军事力量发展的了解,以 及对中国海军的接纳程度。

其次,增强与周边国家的海上联合执法。海上非传统安全是一项国际 问题,不仅困扰着中国,也影响着其他国家的正常海洋活动。因此,中国的 海上军事力量应进一步提升海上执法的技术装备与人员培训水平,增强与其 他国家进行海上联合执法的能力,有效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海上贩毒 与走私等违法活动,为其他国家人民的海上安全和利益提供保障。

最后,提高海外救援的处置能力。全球化的发展已使各国的国家利益 跨越边界,扩展到世界各地。一旦爆发地区冲突、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海 外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将遭受威胁。因此,中国的海上军事力量应提高应 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能力,不仅能够及时从爆发冲突的地区撤出本国和他 国侨民,还能在第一时间为遭受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运去救援团队和救灾 物资,使中国海军成为快速救援的“生命之舟”。

路径二:增进海洋经贸对他国民众的互惠关系

中国海上力量崛起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海上航运贸易的繁荣发展。 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其中90%的货物需要通 过海路运输。而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经济仍相对低 迷,失业率较高。这就要求中国在坚持执行和平发展的海洋公共外交过程 中,必须要借助海洋贸易实现与其他国家的互惠互利,为他国民众带来实实 在在的好处。这一路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积极落实与其他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通过海洋贸易带 动当地经济增长。中国广阔的市场、巨大的商品生产能力和船舶制造能力是 提高海上贸易水平的重要基础,而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 的战略则成为推进海上贸易的重要契机。中国应借此时机积极构建和落实与 其他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寻求利益上的互补之处,既要通过政府层面为外 国企业提供大规模生产订单,也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国 际贸易中,凭借海运贸易的巨大运载能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活力,使国外 民众能够切身感受到由中国崛起和海洋力量增长而带来的好处。

另一个方面是通过商业贸易和港口建设带动当地就业增长。中国通过 积极发展海运贸易,在带动当地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更 多商机,这使得更多居民会被当地企业或中方在海外的企业聘用;而港口方 面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则需要更多的人力资源。自2002年开工建瓜达尔港至 今,中国已在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建设港口。这一方面为推进海运贸易和当地 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也直接带动了当地的就业,增强了与当地民 众的互惠关系,使中国的崛起与当地发展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路径三:推广中国的海洋文化

作为一个海洋大国,中国拥有32000公里的漫长海岸线、7100多个岛屿 和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早在夏商时期,中国的沿海居民就已经具备了海 上运输和大规模捕鱼的能力,各种海上活动经过不断发展,延续到今日已有 四千余年的历史。这种漫长的航海经历赋予了中国人深厚的海洋文化。在开 展海洋公共外交的过程中,积极有效的向其他国家的民众传播和推广中国的 海洋文化,是关系到中国海洋公共外交能否取得和平效果的重要路径之一。

首先,应突出中国“天下一体”的海洋价值观。中国历史上始终以 “天下”作为最大的空间范畴,中国的历代统治者也都遵从“四海一家”的 天下观,这种观念扩展到海洋领域就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天下一体”的海洋 价值观。这一价值观是中国海洋文化的最高体现,其本质在于将整个海洋和 海上各国视为一个整体,不论国家大小,均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发 展,最终实现一种整体的稳定、有序与和谐的发展状态。

其次,应坚持和积极践行正确义利观。正确义利观是新时期中国外交 的一面旗帜,中国应在推进海洋公共外交的过程中讲信义、重情义、扬正 义、树道义,既要在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交往中坚持平 等友好,真诚相待,守信重诺的道义原则,为维护其他国家的正当权利和合 理诉求仗义执言;又要将中国的发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共同致力于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最后,应展示中国“开放包容”的海洋文化发展史。中国丰富而深厚 的海洋文化并不是由中国人独自创造的,而是由各国海洋事业的参与者共 同完成的。从秦汉两晋渡海的僧人,到隋唐时期的遣唐使,再到明代的大航 海,世界很多国家的人民为开创了中国特有的海洋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因 此,中国的海洋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对以上三点的强调是 推广中国海洋文化的核心,将会增强其他国家人民对中国海洋文化的理解和 认同。

路径四:推动海洋事务的机制化和制度化建设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海洋事务的多样化、敏感化和复杂化,要想有 效解决海洋问题,必须依靠国家间的协调与合作。而在普通民众眼中,海洋 问题的解决是否能够形成机制化与制度化,是海洋和平、稳定与繁荣的重要 标志。因此,中国在开展海上公共外交的过程中,推动海洋事务的机制化与 制度化建设是重要的和平路径之一。这种机制化与制度化主要指的是要在多 边和双边框架内建立实时的监测预警机制、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的监 督反馈机制、高效的危机处理机制,以及针对各种海洋问题,保障多数国家 海洋权益,并使执行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具体制度与规范。

首先,应发挥联合国和地区性组织的基础性作用。中国在开展海上公 共外交时,应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法律基础,以安理会为外交平台, 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对诸如海洋污染、非法捕捞、海上走私、海盗和海上恐怖 主义等涉及全球范围的海洋问题进行协商,提供相关行动方案;并借助区域 性组织平台,在双边关系内建立机制,在多边框架内发展制度。并借助媒体 将中国的建设性行为报道给国外受众,使中国构建海洋机制和制度的行为在 国外民众心中具备更高的法理性。

其次,对国外民众传播海洋制度与机制的有效作用。尽管制度与机制 是维护正常海洋活动秩序的行为准则,但很多国外民众依然对其发挥的作 用了解有限。因此,中国在开展海洋公共外交时,应通过媒体制作优质精 良的影视节目和纪录片,向国外民众详细介绍海洋制度与机制的建立能够 为普通民众带来的好处,从而提高民众支持本国政府参与海洋机制和制度 建设的热情。

最后,积极吸纳非政府组织和普通民众的参与。在推进海洋机制和制 度的建设中,不仅需要政府牵头,还需要非政府组织和普通民众的参与。对 此,中国在开展海洋公共外交时,应积极发挥新媒体的优势,通过网络互动 宣传中国构建海洋机制和制度的理念、目标和具体方案,并了解外国企业、 团体和民众的问题和建议。从而使海洋机制和制度的建设能够切实反映海外 人民的心愿,代表最广大民众的利益,并得到海外人民的认同。

海洋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决定了中国开展海洋公共外交必须要走以 “和平发展”为理念的和平路径,而要体现和平,最根本的就是要让海外民 众感受到从中国海洋实力的发展中能够获得切实的好处,这种好处既体现在 安全上的消除威胁、化解争端上,也体现在经贸文化上的互利互惠、沟通交 流、理解互信上。因此,中国在开展海洋公共外交时,需要按照以上四条路 径,以国际合作为基本方式,以增进互信为基本目标,提高维和力量,发展 互惠贸易,传播海洋文化,推进制度建设,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 的国际形象和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

岳 鹏: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国际政治专业博士研究生。


积极运用“熊猫外交”对中国和平形象的提升

王士琛

“熊猫外交””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多次使用的特色外交 方式之一,为我国对外交往开拓了局面。改革开放后,“熊 猫外交”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受关注度依然不减。在新时期 应继续积极运用“熊猫外交”,将对我国和平形象乃至综合 软实力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熊猫外交”的作用主要有三 个方面:更有利于中国树立和平的国际形象;可以结合全世 界范围内的熊猫相关衍生品开展多渠道传播;可以带动中国 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同西方在动物保护等议题上进行话语 对接。

中国“熊猫外交”的历史及影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熊猫外交”一直是中国外交的组成部分。20世 纪50年代,中国领导人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等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熊 猫作为中国特有的珍稀动物,能够在中国对外交往中起到积极作用,随后在 一些外事活动中,开启了将熊猫作为礼物送给友好国家的先河。1957年,苏 联成为了第一个获得新中国赠送大熊猫的国家。但由于当时国际局势的影响 和中国自身的外交选择,“熊猫外交”的主要对象都是同中国在同一阵营的 社会主义国家。1972年,随着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对中国展开具有划时代意 义的访问,开启了中美两国直接对话的历史。在尼克松总统返回美国之后不 久,中国政府将一对熊猫作为礼物,赠送给美国,希望以熊猫作为友谊使 者,改善中美两国关系,并为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做出努力。熊猫的到来 在当时的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巨大反响,美国国内甚至为了熊猫应该安顿在 哪家动物园而激烈争论,最终,两只大熊猫落户美国国家动物园。这也是中 国政府第一次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赠送熊猫,“熊猫外交”始遍及全球。从 1957年到1982年,中国一共向9个国家赠送了23只大熊猫。

1982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中国开始将“熊猫外交”作 为服务国家大政方针的一项辅助性手段。彼时的中国百业待兴,急需西方发 达国家的资本和技术支持。不少西方国家都在犹豫是否对中国进行投资。在 当时中国领导层的决策下,“熊猫外交”成为了吸引外资的手段之一。西方 国家如果愿意投资国门刚刚开启的中国市场,那么就可能得到中国政府赠送 的熊猫作为回报。一些欧洲国家在这一时期凭借自身对于中国市场长远发展 的精准眼光,开始进军中国大陆市场,并得到了中国政府赠送的熊猫。必须 要指出的是,从1982年开始,中国政府改变了“熊猫外交”的政策。由于野 生大熊猫数量急剧减少,响应保护濒危动物的全球性号召,中国政府开始将 熊猫从以往的“赠送”变为如今的“出借”,无论熊猫身处哪一个国家,其 所有权依然归中国所有,当地政府不但要负责熊猫的日常照料,每年还要向 中国缴纳一笔租赁费用。如果熊猫在异国他乡生下熊猫宝宝,那么熊猫宝宝 同样也归中国所有,在合适的时候会被带回中国饲养。尽管如此,不少国家 都依然希望能够得到一对中国大熊猫,这不但可以丰富本国动物园的物种, 也标志着自己同中国建立了良好关系。

新时期中国“熊猫外交”的探索及影响

近年来,英国、新加坡、加拿大、丹麦等国家同中国政府达成协议, 将陆续引进中国大熊猫。最近一次中国熊猫外借的新闻是2014年中国两只大 熊猫“星微”和“好好”由中国前往比利时,入住比利时天堂动物园为它们 新搭建的熊猫馆,并将在那里度过15年的时间。这对大熊猫得到了比利时的 高度重视和隆重欢迎,首相迪吕波到布鲁塞尔机场迎接熊猫专机。2014年习 近平主席和夫人彭丽媛女士在访问比利时时,同比利时国王菲利普夫妇一同 为大熊猫园揭幕。比利时天堂动物园2014年复活节假期参观人数创下了历史 新高,可见熊猫在欧洲的受欢迎程度。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大熊猫 的国家有美国、墨西哥、日本、泰国、澳大利亚、奥地利、德国、西班牙和 比利时等,其中,美国有四家动物园拥有熊猫,而日本有三家。

新时期,“熊猫外交”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随着中国熊猫饲养和繁殖技术的不断提升,中国大熊猫的数量 得到保障。国家林业局2013年公布的第三次熊猫普查结果显示,全世界现有 野生大熊猫数量在1600只左右,其中80%以上都分布在我国四川省境内。截 至2011年年底,全世界圈养大熊猫333只。全球最大的圈养大熊猫人工繁殖 种群在我国卧龙大熊猫繁育基地,拥有熊猫超过100只,并且具备了强大的 科研实力,解决了大熊猫的适时配种问题。

第二,尽管大熊猫数量随着中国科研水平的提升得到了有效保障,但 中国已经不再可能向其他国家赠送大熊猫,而是选择合作研究模式。2007 年,中国农业部就明确表示,中国不再向国外赠送大熊猫,但是可以与国外 机构展开合作研究。而此前以商业目的租借大熊猫的做法也就此终止。因 此,目前能够获得大熊猫的国家都是通过其动物园或者研究机构同中方的相 关机构进行联合研究,从而获得中国大熊猫的。接受国租借大熊猫的期限 一般是10年,每年需要向中国支付100万美元。由于大熊猫常常都是成对租 借,所以平均每只熊猫每年的租金为50万美元。

第三,“熊猫外交”的作用更为多样化,不只是根据对方国家的意识 形态或是否愿意对话投资这些过去的标准。中国近年来租借给加拿大、法 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熊猫,而这几个国家无一例外都同中国签署了关于化学 物质铀的相关合约。中国在2011年租借给日本一对大熊猫,希望能够借此机 会改善同日本由于领土纷争而导致的紧张关系。 积极运用“熊猫外交”对中国和平形象的提升 梳理“熊猫外交”的历史,可见其对于推动中国公共外交和国家形象 起到了极为积极的作用。在当下,继续推动“熊猫外交”对于中国和平形象 与软实力的提升是大有裨益的。

第一,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的珍稀动物,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极为 罕见,是代表中国国家形象的最佳动物。国人都喜欢以“龙的传人”自称, 以神圣、高大和充满正义感的龙作为我们的图腾,同时也作为向外推广的代 表国家形象的动物。然而,在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龙所代表的意涵与 其在中国历史文化中所代表的意涵相去甚远。在这些国家的民众看来,龙往 往同邪恶相关联,许多经典的欧洲儿童故事中,龙都是以反面形象出现的。 这无疑使得西方人对于中国龙从一开始就持保留态度,不利于大家接受,而 国人自认为是龙的传人,更加让西方人难以理解。而大熊猫则是真实存在的 动物,其体型较为圆润庞大,再加上厚厚的毛发,天生就有一种可爱感,对 于任何一个年龄段的人来说都很有亲和力,不会认为这是一种有害或有攻击 性的动物。

第二,熊猫的周边衍生品更受全世界范围欢迎,可以起到助推中国 “熊猫外交”的作用。近年来,熊猫主题的衍生品在世界各地随处可见。 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五个福娃当中的一个就是熊猫“贝贝”。以熊猫卡 通形象为主人公,以中国四川为取景采风地的好莱坞动画大片《功夫熊猫》 更是掀起了全球的观影热潮。在美国,无数大牌明星争先恐后为这部熊猫动 画片进行配音,并出席其首映礼,其阵仗不输于任何一部其他大片。这样的 周边衍生品使得更多人尤其是青少年对于熊猫有了认知。同时,这些关于熊 猫的正面形象,如充满活力的熊猫贝贝,以及《功夫熊猫》电影中同恶势力 做斗争的熊猫阿宝,都让普通民众对于熊猫有着极高的好感度和认可度。将 中国的国家形象同熊猫形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西方普通民众对于中 国和平形象的认可,更可以助推这些知名衍生品种向全世界传播。

第三,合理运用“熊猫外交”能够加强同国际组织联系,并进行更多 符合西方价值观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最知名的国际组 织是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对于大熊猫的保护是该基金会的重要工作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基金会的图标就是一只大熊猫。在欧美的许多机场中,都可 以发现印有“WWF”字样的募捐箱,这正是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的英文缩 写,不少候机的旅客都会向其中投放一些零钱,以资助世界范围的动物保护 活动。中国如果能够更加积极地运用“熊猫外交”,可以同该基金会进行更 广泛的合作,尝试在海外国家举办关于熊猫的主题活动,如普及大熊猫生态 和保护知识,介绍中国在大熊猫科技方面的成果,呼吁更多民众关注大熊猫 的保护和研究工作等。同国际组织的合作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熊猫外交”的 受关注度和公信力,也更加符合西方价值观和有助于中国和平形象的提升。

王士琛: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和日内瓦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旅游安全合作:澜湄区域和平发展新路径

马 超

近年来,中国成为湄公河流域国家重要旅游客源国,发 生在澜湄域内的涉及中国公民的旅游安全事件增多并表现出 受侵害程度深和分布地域广的新特征,旅游安全合作成为实 现澜湄区域和平发展亟需扩展的领域。面对在旅游安全合作 机制建设上的缺失和复杂挑战,澜湄合作机制应在共建“一 带一路”战略下遵循亚洲安全观要求,依托已有非传统安全 合作平台,建立并完善旅游安全合作机制,以低敏感领域的 旅游安全合作推动更高层次的安全合作,共同面对日益复杂 的非传统安全形势对澜湄旅游合作带来的挑战。

2016年初,惠及3.26亿人的澜湄合作机制正式诞生,成为澜湄区域打 造命运共同体,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的又一成功案例。在澜湄合作中,旅游合 作是澜湄六国三大务实合作支柱与五个优先合作领域的重要内容。尽管六国 旅游合作已成果丰硕,但近年来区域内发生的涉及中国公民的暴力袭击、欺 诈宰客、绑架等案件屡见不鲜。本文旨在探讨澜湄合作机制中的旅游安全合 作路径,促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发展。

澜湄旅游安全合作现状及动力

旅游业是澜湄国家可持续发展重要动力来源,部分国家更是将旅游业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澜湄国家间开展旅游安全合作有着厚实的 合作基础。

旅游人次逐年攀升

据中国国家旅游局统计,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首次过亿,达到 1.07亿,其中出国旅游目的地排名前9位的国家中,泰国、越南位列其中。 2015年,泰国更是连续四个季度位列中国旅行社出境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 位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之中,越南两次位列其中。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公民来往 日益成为区域内旅游业新常态。

旅游安全事件频发警示加强旅游安全合作

近年来,区域内多次发生旅游安全事件。比较典型的有:2014年3月马 航飞机失联,事件影响涉及澜湄多国;2015年8月,泰国四面佛景点附近发 生爆炸,造成20人遇难等等。旅游安全事件严重影响澜湄六国旅游业发展, 甚至给国家间关系造成负面影响,警示澜湄国家应加强旅游安全合作。

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进程加速

从2014年提出倡议至今,澜湄合作已举行了三次高官会、三次工作组 会和一次外长会。在2016年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峰会上,各方共同发表 了《三亚宣言》与《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六国将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可 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大重点领域合作,现阶段重点在互联互通、产能、跨 境经济、水资源、农业和减贫五个优先方向开展合作。这为澜湄合作提供政 治指导和强劲动力,更为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助力。

六国非传统安全合作经验丰富

2011年签署的《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工作会议联合声 明》将上述四国安全合作关系推上了新的高度,构筑了前所未有的执法合作 关系。截至2016年3月,四国已圆满完成43次联合巡逻执法。这一执法安全 合作机制有效地维护了湄公河河道航行安全和沿岸社会稳定,为湄公河流域 及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一执法模式可纳入澜湄 合作机制中,为六国旅游安全合作提供良好的借鉴价值。

澜湄六国旅游安全合作面临挑战

旅游发展持续向好态势下,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公民在湄公河五国旅行 时遭侵害事件逐年增多,旅游不安全状况呈现规律性特征。

一是涉及旅游安全事件的类型增多。中国公民赴湄公河五国旅游目的 地和旅游项目已从滨海旅游、都市旅游向山地旅游、丛林旅游扩展,其所遭 遇到的旅游安全事件类型不断增多。如2016年1月,三名中国公民在老挝遭 遇路边爆炸物袭击;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仅在柬埔寨就发生5起中国游 客溺水事件,造成五名中国游客身亡等。二是旅游安全事件遍布澜湄流域各 国,发生地域分散。五国几乎都曾发生过涉及中国公民的旅游安全事件,如 2015年1月数名中国公民在柬埔寨因交通事故、抢劫事件伤亡或财产损失; 2014年春节其间,越南发生三起涉中国游客的交通意外事故,致1人死亡2人 受伤等。三是群死群伤事件频发,游客受侵害程度较重。如2015年8月泰国 曼谷爆炸致七名中国游客身亡;2015年1月,缅甸政府借口中国伐木工人非 法伐木,将155名中国公民拘押。

在可预见的未来,波及中国游客的恐怖袭击、自然灾害、暴力犯罪、 突发疫病或仍将上升,但目前澜湄六国在旅游安全合作方面仍共识不足、机 制欠缺,挑战和困境重重。

首先,双方缺少顶层机制设计,制度供给不足。尽管“创造更加安 全的旅游环境”是目前湄公河流域国家乃至整个东盟旅游业核心挑战之一 (《<东盟旅游战略发展规划(2016—2025)>第四次工作组会议召开》,中 国-东盟中心网),但在与中国进行旅游安全合作中,五国预见性和灵活度 不足,安全合作机制仍是空白。如在曼谷爆炸事件后,中泰双方才开始商定 就旅游安全建立定期磋商机制《中泰磋商旅游安全合作》,反映出澜湄国家 间旅游安全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其次,澜湄流域旅游安全形势复杂,合作共识不足。部分澜湄国家面 临较严重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威胁,一些国家则时常发生针对游客的抢 劫、枪击、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导致中国公民在澜湄域内遭遇类型不同的 旅游安全威胁。受“东盟方式”惯性影响,澜湄国家间合作项目有余、执行 不足。而中国更需要澜湄合作机制在旅游安全合作方面取得实际进展,而非 仅限于信息情报共享。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向上的差异,凸显双方合作共识不 足,抬高了合作成本。

再次,跨境旅游救援机制缺失,救援合作梗阻不断。目前,澜湄各国 间旅游安全信息呈现“孤岛”状态,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和应急救 援机制均未建立。以马航失联事件为例,在客机失联五个小时后,马方才证 实此消息。在救援中甚至出现越南因马方提供信息混乱而一度暂停搜救的情 况。

最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挑战并存。领土、领海等传统安全问 题仍是地区焦点,将成为澜湄旅游安全合作瓶颈;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 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其他类型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如跨境烟霾污染、禽流 感、寨卡病毒等,不仅是澜湄国家的困扰,也是对中国游客的安全挑战。 澜湄旅游安全合作路径

澜湄合作提出“鼓励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澜湄合作活动和项目 及包括《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在内的湄公河国家相关发展规划之间的对 接”“决心加强相互信任与理解,合力应对地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挑 战,以释放本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顺应了“一带一路”战略,而共同、 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可作为澜湄六国旅游安全合作的指导思 想,因此,澜湄旅游安全合作路径构建可有以下参考:

第一,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凝聚旅游安全合作共识。中国应 照顾五国“舒适度”,努力消弭各方疑虑与担忧,促进区域内旅游安全合作 共识凝聚。在旅游安全合作中,共商合作原则、模式、范围、内容、条件; 在合作机制、机构、设施、人员组成上采取共建方式;共享良好旅游安全环 境带来的旅游业产值增加、人文交流深化、地区安定和谐、区域认同提升等 安全红利。为进一步凝聚旅游安全合作共识,可在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 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国-东盟“10+1”峰会、亚信会议、博鳌亚洲论坛 等双边、多边场合设立旅游安全合作论坛、对话会、圆桌会,促进六国旅游 业高层、行业协会、智库学者、新闻媒体进行交流,坦陈彼此疑虑,进一步 化解合作矛盾,凝聚合作共识。

第二,以中泰旅游安全合作为抓手,争取“早期收获”。尽管发生曼 谷四面佛景点爆炸事件,但中国赴泰国旅游人数在2015年仍高达793万人 次,创历史新高。中泰商定将在曼谷设立中方旅游办事处,建立定期磋商机 制,就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保持交流,共同研究对策。因此,宜利用中 泰旅游安全合作现有成果,共建中泰旅游安全协调指挥中心,统筹旅游、安 全、智库、行业协会、龙头旅行社、新闻媒体等资源,互通旅游安全相关信 息,共同研判不同地域、局势、季节、气候条件下潜在的旅游安全威胁,并 作出预警预报。应建立预警信息甄别专家组,对可能或已出现的旅游安全事 件进行真伪与等级甄别,判断预警发布时机、渠道、内容、形式。在中泰旅 游安全合作基础上,将成熟合作模式向澜湄合作机制延伸,以中泰旅游安全 合作的“早期收获”成果充实澜湄合作机制内容。   

第三,“双轨”互动,上下合力促成旅游安全合作。旅游安全是人的 安全,对其维护离不开政府与民间双轨密切协作。在澜湄六国旅游安全合 作中,应最大限度发挥“一轨”“二轨”共治合力,建立包括领导人会议、 高官会、旅游安全领域工作组在内的多层次官方合作机制。在民间与地方互 动层面,做好地方机制与高层机制的衔接。将旅游安全合作纳入“中越五 省市经济走廊合作会议”“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云南-老北合作工作 组”“滇越边境五省协作会议”等地方层面合作机制,以地方层面的“先行 先试”带动国家层面合作。此外,还应在救援机制建设中整合官方、民间、 国际三方救援力量,为双方游客提供周密地救援保障。未来的澜湄旅游安全 合作机制,跨区域性的合作救援机制建设必不可少,只有加强演习合练、技 术交流、情报共享,才能充分发挥官方、民间、国际三个层面救援力量的合 力,将安全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四,建立旅游安全形象互塑机制,鼓励澜湄六国主动维护彼此旅游 形象。旅游安全事件是打击旅游市场和游客信心的“杀手锏”,有必要建 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澜湄国家间旅游安全形象互塑机制。这一机制应包含旅游 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制度、旅游安全形象推介/展示制度、旅游安全质量抽检 制度、游客安全体验制度及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等。还应探索设立共 同旅游警示制度。目前澜湄各国出游警示标识、内容、级别不一,不同的 警示标识增加了游客出行困扰,并容易引发外交误会,影响双边关系。因 此,设立内涵、标识、级别相同的出游警示制度非常必要,可由六国共同 评估风险性质、类别、程度及持续性,以此协助各方游客更便捷地了解在 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时所可能面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风险,降低旅游安 全事故发生率。

第五,完善我国出境游安全保障体系和境内外国人旅游安全保障措 施。境外涉中国公民旅游安全事故中,有许多源自中国游客自身不安全行为 或旅行社明知不安全仍出游等因素,这就要求我国首先应完善针对出境游客 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构筑及时、便捷、明了的出境游预警系统。可改进国 家旅游局、外交部、出入境管理局等涉旅游部门预警信息技术,开通微信、 APP客户端推送安全预警信息服务,使更多游客通过移动端和随身电子设 备接收安全预警信息。在旅游安全立法保障方面,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约束 潜在旅游不安全行为,明确旅游者、旅行社、监管者权责,只有权责明晰的 责任约束机制,才能确保经营者守法经营,旅游者放心出行。

结 论

当下,澜湄六国合作越来越根据共同需求而量身定制,“澜湄国家命 运共同体”不再虚无缥缈和泛泛而谈,部分“早期收获”成果为推进澜湄旅 游安全合作打下坚实基础。随着中国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建 设,湄公河五国渴望搭乘中国和平发展快车,中国应更多地提出中国方略, 与五国共商发展愿景,共建有力、高效的合作机制,共享合作红利。因此, 澜湄旅游安全合作正当其时。

马 超: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亚洲学研 究中心研究员。


发挥国际道教论坛公共外交正能量

陈冠桥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深深植根于中华沃土,具 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中华文明的灿烂辉煌奠定了不可或缺 的思想文化基础。近年来,中国道教协会和中华宗教文化交 流协会成功联合举办了三届国际道教论坛,在海内外产生了 积极反响,取得了良好的外宣效果。三届国际道教论坛的成 功举办,激发了海内外各界对中华文化和道教文化的关注和 兴趣,其公共外交意义值得梳理与借鉴。

国际道教论坛的主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宗教 在国家对外战略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届国际道教论坛主题深入,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亮点颇多,大大丰富了 中国公共外交的形式和内涵。

一是和谐世界,以道相通。2007年4月22日至27日在中国陕西西安和香 港举办了以“和谐世界,以道相通”为主题的国际道德经论坛,包括中国在 内的17个国家和我国台港澳地区的道教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工商、体育、文 艺等社会各界人士共约350名代表、200余名嘉宾出席。论坛以道教根本经 典《道德经》为题材,以和谐文化、生态环保、现代管理、养生健康等为议 题,突出道教的思想性、文化性、开放性,探讨道藏及道教所蕴含的东方智 慧。此次论坛有世界上首次举办的《道德经》版本(文物)展,有创吉尼斯 世界纪录的香港大球场“万人齐诵《道德经》活动”,在推动道教文化与海 内外的文明交流方面着力颇多。

二是尊道贵德,和谐共生。在深化2007年国际道德经论坛所取得成果 的基础上,2011年10月23日至25日在中国湖南南岳衡山召开了以“尊道贵 德,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国际道教论坛。包括教界硕德、专家学者和其他各 界人士在内的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位正式代表、300多位特邀嘉宾出席 论坛,代表性更加广泛。此次论坛议题多样,有研讨深入的4场分论坛—— “道法自然与可持续发展”、“贵生乐生与幸福人生”、“齐同慈爱与合作 共赢”、“抱朴守真与心灵环保”,有引人入胜的4场电视论坛——“东西 论道”、“三教论道”、“四地论道”、“五岳论道”,均将道教思想与现 实问题密切结合,体现了道教对当今世界和现实人生的高度观照。

三是行道立德,济世利人。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第三届国际道教论 坛在江西龙虎山举办,有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的道教界、学术界、企业界及 其他各界的180余位正式代表和200余名特邀嘉宾出席。与会代表围绕“行道 立德,济世利人”主题,深入阐发道教教理教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4场 分论坛畅谈道教慈爱精神、诚信思想、养生理念、生态智慧,3场电视论坛 纵论文化之道、养生之道、天人之道。本届论坛还举办了艺术展演、中医义 诊、图书捐赠、养生讲座等活动,全方位呈现了道教文化的魅力。通过深入 探讨和充分交流,与会代表就推动道教健康发展、发挥道教积极作用、促进 国际友好交流等达成共识,发布了《龙虎山宣言》,集中展现了当代道教的 精、气、神。

国际道教论坛的内在依托

国际道教论坛是当前中国公共外交的重要实践和有益补充,已成为弘 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教文化交流研讨、增进海内外道教界友谊、凝 聚各方力量共建和谐世界的重要平台。国际道教论坛在开展公共外交方面蕴 含着自身的文化依托和支撑,彰显着独特的文化魅力和特色,主要体现在以 下三个层面:

一是本土性和文化性。论坛彰显中国道教思想的民族底蕴和文化内 涵。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 其血肉相连、不可分割。在中华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道教始终是其重 要的参与者、传承者和贡献者。道教文化以尊道贵德为核心思想,教义广泛 涉及政治、经济、哲学、伦理、文学、艺术、医药等方面,对中国人民的精 神世界、思想观念、民风民俗和伦理道德等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多元的世 界文化和信仰体系中,道教以鲜明的特色与儒家文化互补,与佛教文化兼 容,共同塑造了中华传统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标识。道教文化繁 荣了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丰富了人类文明智慧宝库,实为当代中国文化软实 力的重要核心之一。

二是包容性和普世性。国际道教论坛阐发中国道教思想的当代功用和 发展愿景。中国道教文化博大精深,体现着深厚的生命关怀、社会关怀、 环境关怀的人文精神,对于提升个人思想境界、化解社会道德危机、促进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具有独特意义。道教文化中蕴藏着解决现代问题的重要 启示,其思想主张的崇尚自然、尊重生命、上善若水、抱朴守真、天人合 一等理念正日益影响着世界上不同国度、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不同语言 的民众。葡萄牙道教协会会长景祥认为“找到了自已的精神家园”。世界 宗教与环保联盟秘书长彭马田指出,“这个世界太需要道教。应该让更多 的人了解中国文化,应该为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深层次的理解创造更 多的机会。”这说明作为中国本土传统宗教的道教在境外同样具有超越国 界、超越种族的感召力。

三是国际性和开放性。中国道教正从亚洲走向世界,日益成为有全球 影响力的宗教。国际道教论坛不仅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文化的、学术的、 宗教的论坛,也是开放的、多元的、共享的国际论坛。一方面国际社会参 与论坛的热情越来越高涨,“洋道士”参加论坛的国别和人数愈来愈多。现 在世界上几十个国家成立了道教组织。海外道教界提出希望中国作为道教的 发源地和传播中心成立国际性道教组织,推动道教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另一 方面论坛关注的全球性社会问题也越来越聚焦,通过深入挖掘道教文化中的 文化资源,国际道教界在化解当今世界人类生存和发展问题方面能够有所作 为。而国际道教论坛正应运而成为全世界道教徒对话、交流、合作的开放平 台,向世界展示中国古老智慧的当代意义和现代价值。

国际道教论坛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 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必 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传统文化的背景下, 国际道教论坛的成功举办意义尤为重大。

一是彰显道教精髓,积极阐扬中国文明对话与交流互鉴理念。国际道 教论坛突出文化色彩与和谐内涵,深入挖掘道教文化的历史沉淀,促进东、 西方文明的交融与互补,对外展示中国在国际上的友善、文明、和平、开放 的国家形象,可谓当前中国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具体实践。联合国秘书 长潘基文给论坛发来贺信指出:“道教关于和谐、善意、合作的哲学思想, 集中体现了当前国际社会的基本理想,也是联合国努力促进不同文明间对话 与合作的出发点。”英国菲利普亲王、法国前总统德斯坦向论坛召开表示祝 贺,希望能够借此平台,促进世界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为建设 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积极的努力。论坛通过交流分享理念、 通过对话共享价值,为促进中国与世界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增进中国与 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启迪伦理关怀,增强全世界华人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国际道教论坛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为不同领域 的人士提供了共同探讨中华民族独特文明与智慧的契机。论坛阐释了道教基 本教义和伦理精神在新时代的功用和价值,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古老智慧的文 化魅力和当代意义,不仅增强了全世界华人对中华文明的向心力,也很好地 培育了两岸四地道教界和全球华人同胞的情感认同、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 论坛的成功举办有利于增强全世界华人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主动性和积极 性,对提升中华道教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推 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台湾著名学者陈鼓 应说,论坛是一个划时代的会议,从中国思想文化历程来说,意味着一个时 代的转折点。

三是契合时代脉搏,增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文化、文明的依托与支撑。中华文明的复兴,首 先需要恢复对中华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自信。国际道教论坛不失为恢复民 族自信、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一个重大举措。论坛的成功举办让道教界充分认 识到包括道教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地 位,充分展示了道教在人类文明传承与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和历史担当, 有助于在道教界增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自信心和自觉 性。论坛的召开集中体现在中国正处于发展的特定阶段,普遍呼唤重塑民族 精神、重建文化自信,具有深远的象征意义。可以说,国际道教论坛是中华 传统文化重塑,向现代化、全球化转化的有益尝试,是中华民族思想活力和 创新精神在国际上的呈现。

国际道教论坛的启示

宗教在国际传播、公共外交和国家对外发展战略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具备特殊的文化软实力。国际道教论坛作为全世界道教徒对话、交流、合作 的重要平台,开展对话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更显柔性,传播内容和载体更易 于被广大民众接受,更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国际道教论坛对于提 升中国道教的国际影响力可以有更大作为,三届国际论坛成功举办为弘扬中 华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树立了成功范例。

一是固本培元,进一步将论坛打造成具有持久影响的文化品牌。习近 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包括道教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光彩、 奉献社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连续成功举办的国际道教论坛已经成为海 内外道教界进行沟通、增进了解、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发挥着越来越大的 影响力。作为目前中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国际性道教文化交 流盛会,应进一步凝聚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力量,主动设置议 程、加强理念传播、放大媒体效应,为中国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提供有 力的依托。同时,应积极探索创新论坛的办会形式,进一步拓展论坛的开放 性、多元性、分享性,确保论坛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实现,把论坛打造成具有 持久影响力的高质量、高层次、高品位的文化品牌。

二是找准定位,进一步将论坛打造成凝聚道教力量的交流平台。通过 将论坛打造成为世界道教徒平等、多元、交流、合作的共享平台,倡导道教 界发挥道教的正能量,把古老的道教思想和新时代、新实践结合起来,实现 道教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应鼓励道教界配合国家公共外交,积 极主动传播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理念,增进两岸四地和国外道教界的交流 合作。对此,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指出,中国国家宗教局和中华宗教文化 交流协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道教界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国际 交流合作,继续为不同宗教、不同文明之间的深入交流对话、探讨和谐之道 架设桥梁,搭建平台。

三是明确方向,进一步将论坛打造成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基地。通过 举办国际道教论坛,弘扬包括道教在内的中华优秀文化,挖掘吸收道教文化 中适应当今社会和时代的优秀资源,有利于重新树立国内民众对于中国优秀 传统文化的自信、提升全社会的文化自觉,这是国际道教论坛公共外交正能 量固有的内生辐射。只有中华民族自身的文明不断进步,中华优秀文化才能 更好地走向世界。因此,应注重找寻道教文化的时代切入点,为激活中华文 明的生命力探索新的生长点,进一步鼓励中国道教界向全世界讲述中国文化 的故事,通过鲜活深刻的事实展示中国核心价值观,以受众易于接受的语言 和方式,增强对内外交流、交往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促进世界不同 文化、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互鉴,为促进人类社会的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贡 献力量。

陈冠桥:国家宗教事务局助理研究员。


中国高铁走进中东欧的机遇、挑战与对策

佟 巍

随着亚欧大陆互联互通重要性的不断提升,我国高铁走 进中东欧地区迎来重要机遇期,但也面临一系列不稳定因素 和制度性障碍。如不妥善化解,我国高铁可能丧失进入中东 欧国家的重要契机。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对中国高铁进入 中东欧地区面临的机遇、挑战以及对策进行研究,提出政策 建议。

一、中国高铁走进中东欧的机遇

2013年11月,李克强总理与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和塞尔维亚总理达契奇 共同宣布,三方将合作建设连接贝尔格莱德和布达佩斯的匈塞铁路。匈塞铁 路是匈牙利、塞尔维亚与中国的主要合作项目,打造中欧陆海快线将有力促 进中欧合作和中东欧地区发展,造福当地人民。在与多位中东欧国家领导人 会晤时,李克强亦大力推介中国装备,表示中方愿与有关国家一道,将铁路 合作打造成中国与中东欧合作的新亮点。

目前,中国高铁进入中东欧的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东欧国家以及欧盟对高铁需求不断增加。欧盟已建成高速铁 路的仅有8个国家(如下图所示),计划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还有波兰、 葡萄牙、瑞典、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欧盟在2011年高铁白皮书中提 到,到2030年高铁里程要翻一番,建成覆盖全部成员国的跨欧洲交通网络 (TEN-T),到2050年建成覆盖全欧洲的高铁网络。同时,中东欧各国对于 改善国际以及国内交通网络的需求日益上升,可以预见,未来十年欧盟高铁 建设将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表-1 欧盟各国高速铁路里程表(单位:公里)

注:统计最低时速为250km/h 以上正在运营的线路(建设中的及计划的未统 计)。资料来源:国际铁路联盟。

其次,我国高铁在国际市场上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优势之一是成 本。据世行报告,我国建设时速350公里高铁基础设施成本约为每公里 1-1.25亿元人民币,欧洲高铁的建设成本为每公里1.5-2.4亿元人民币,而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铁建设成本则高达每公里3.2亿元人民币,几乎是我国 的三倍。优势之二是技术。我国高铁运营试验速度世界最快,安全可靠性也 为各国认可。京沪高铁枣庄至蚌埠段的南车CRH380试验时速已经达到486.1 公里。优势之三是经验,目前,中国高铁的总运营里程已经成为世界第一, 且远远超过世界上其他国家。根据国际铁路协会2014年9月1日更新的数据, 中国大陆时速超过200公里的铁路客运专线总运营里程达到11132公里,在 建铁路里程为7571公里,长期计划建设铁路里程为3777公里,总计22481公 里。中国的高速铁路总运营里程占亚洲的73.04%,占世界高铁总运营里程的 48.50%。优势之四是政府支持。国务院已经确立了高铁等中国装备“走出 去”的发展战略,下一步将整合行业资源,创新对外合作模式,探索采取合 资、公私合营等投资运营方式,为有需求的国家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建 设、装备供应、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并通过国际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 第三,中东欧国家从欧盟获得资金支持,具备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条 件。欧盟将在2014-2020年间为欧洲单一市场交通网络投入资金将翻三番达 到260亿欧元。核心网将于2030年完成,包括94个主要欧洲港口、38个重要 机场、1万5千公里高速铁路线,以及35个减少拥堵的跨境工程。中东欧部分 国家将从中受益,如保加利亚将从欧盟获取超过20亿欧元,用于公路、铁路 翻修和索非亚地铁建设。

二、中国高铁走进中东欧的挑战

(一) 国际工程管理运营经验不足

从企业国际化经营角度来看,中方企业对于中东欧国家的相关法规以 及人文社会环境缺乏了解,在评估、投标、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大量棘手的问 题,由于缺乏经验和应对措施,往往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影响中方企业的施 工以及企业形象。2011年6月初,中海外总公司最终决定放弃波兰A2高速公 路工程,因为如果坚持做完,中海外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约合25.45 亿元人民币)。波兰业主则给中海外开出了2.71亿美元(约合17.51亿元人 民币)的赔偿要求和罚单。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企业具有工程设计、采 购、施工和项目管理的全部能力,业务范围要涵盖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中国建筑企业深受国内传统建设体制的影响,往往按照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 模式进行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致使整个项目比较混乱,无法顺利完成。如果 中方企业不能够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提升国际化经营的能力,也不利于我 国高铁项目在中东欧落地开花。

(二)外部干扰因素复杂

外部干扰因素涵盖技术标准差异、出口对象国政治局势地缘政治风险 以及出口对象国政府、民众以及利益集团的反对意见等。我国高铁欲出口中 东欧,欧盟的招标制度可能成为最大障碍之一。欧盟统一规定,金额在20万 欧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即使建设高铁的资金是中方贷款, 欧盟成员国政府也必须实施公开招标,而这与当前我国高铁走出去的运作模 式存在冲突,即政策性银行融资,国内企业承接项目。如果成员国政府不遵 从欧盟政府采购法规,欧盟可以将该成员国政府诉诸欧盟法院,而在欧盟法 律体系中,欧盟条约的地位高于成员国国内法。

(三)国际高铁竞争对手实力雄厚

欧洲是全球高铁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制度规范。 法国的阿尔斯通、德国的西门子,甚至已经进入欧盟高铁市场的日本新干线 和加拿大的庞巴迪都是我国高铁企业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除欧盟市场外,欧 洲高铁企业也希望进入俄罗斯、土耳其等欧亚国家市场。在此背景下,欧洲 企业向欧委会和欧盟成员国政府游说,要求保护本国高铁企业,打开中国高 铁市场,以及更加有效地保护自己高铁的知识产权。我国高铁企业在中东欧 市场,乃至整个欧亚大陆市场上将面临欧洲企业的激烈竞争和“挤压”。

(四)欧盟的地缘政治风险

欧盟对我国发展与中东欧国家关系一直心存芥蒂,认为这是在“挖欧 盟墙角”,对欧盟“分而治之”,担心我国在中东欧的经济外交会进一步加 剧中东欧国家“离心离德”,因此对我国在中东欧的“高铁外交”一直持保 留和谨慎态度。此外,对于那些希望但尚未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欧盟方 面也担心我国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甚至超过欧盟。所以,中东欧国家,尤 其是中东欧国家中的欧盟成员国想要引进中国的高铁技术,将面临来自欧盟 方面的无形压力,这将不利于中国高铁在当地的发展。

三、中国高铁走进中东欧政策建议

(一)实施国家层面的“高铁外交”

中国修建高速铁路所考虑的不仅仅是经济收益,其战略意义也十分重 要,从中国西部向西延伸的高速铁路网络能够沟通中国与中亚、南亚、东 南亚甚至欧洲各国,密切欧亚大陆经贸往来,而中国通过跨境铁路的修建及 管理运营,沟通协调各方,不断增强在世界的影响力。因此,我们应以战略 眼光来看待高铁的出口,设立专门的机构,设计总体战略规划指导高铁外交 的开展,在国家实施“一路一带”的大背景下,积极推动高铁走向世界。同 时,国家层面的支持也将极大降低国际合作带来的各种层面的风险,企业在 国际合作中将变得更有底气。匈塞铁路项目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合 作方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在中央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在中东欧地区 的“高铁外交”将获得更多的机遇和保障,通过高铁项目开创中国与中东欧 国家合作的新篇章,服务于国家的总体外交。

(二)注重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在中国高铁的海外推广上,应该重点关注如何不断提升我国高铁的国 际声誉,特别是要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尽量减少争议。企业需要维护自 主知识产权体系,积极申请高铁相关技术的海外专利,不断提升中国高铁技 术的国有化程度和国际声誉。与此同时,企业需要想方设法突破海外标准壁 垒,推动中国高速铁路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国际高 速铁路建设以欧洲标准为主,中国高铁技术标准基本不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于2013年底开工的肯尼亚蒙内铁路是海外唯一采用中国标准的现代化铁路。 中国的高铁发展速度快,技术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在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基 础上,我们可以自成标准并进行世界范围内的有效推广。2013年,在技术标 准制定上,我国发布73项行业标准,发布铁路专用产品标准性技术文件151 个,同时进一步开展标准国际化工作,主持和参加修订了国际铁路联盟标 准、国际电工组织牵引电器标委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共11项。 2014年9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始研制中国标准动车组,试图建立统一的 中国技术标准体系。可以看出,我们正在技术标准规范化与国际化之路上稳 步前进。今后,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继续完善、细化自身的技术 标准规范。以实现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为目标,致力于提升高铁品牌效应,优 化服务,从而更好地推广中国高铁。只有在技术上至臻完美,才能令中东欧 用户信服,从而在和世界其他高铁巨头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三)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理念

中东欧地区是中国投资的新目的地,那里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低廉 的农副产品成本、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区位。为了欧盟 市场,更多的中国企业愿意将中东欧地区作为跳板而进行投资,这不但是对 欧盟法律法规的提前适应,也是对欧洲社会文化的一种学习。然而,由于欧 盟法律条款繁多、内容复杂,加之又要遵守当地一些法律法规,如果缺乏一 支专业的律师队伍保驾护航,难免会在当地遭遇滑铁卢。

赴中东欧地区投资的中国企业往往会将“并不是那么发达”的中东欧 各国看成是升级版的亚洲,而非如对待美国以及西欧那般小心翼翼、循规守 矩。某些企业“走出去”的理念还停留在“政府开路,后人栽树”的阶段, 加上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和商业思维,导致企业的投资行为缺乏前期细致认 真的调研分析,经营过程中缺乏与工会和当地社会组织的沟通,出现问题时 缺乏解决问题的资源和办法。这种落后的经营理念导致的问题是非常致命 的。因此,企业需要提升国际化经营理念,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 评估,在公共关系和商业拓展方面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尤其要注重商业诚 信和企业形象,才能在中东欧地区打开市场并站稳脚跟。

(四)重视中东欧地缘政治风险

企业要深入研究中东欧国家国内政治环境和生态,密切关注国内政治 走向以及相关行业的政策变动。中东欧是中国高铁“走出去”的重点地区, 其中许多国家的政治形势十分复杂、政党更迭频繁,具有一定的政治风险。 若我们对其地缘政治风险认识不足,则直接影响在这些地区开展“高铁外 交”的效果与持续性。目前,中国在匈牙利、塞尔维亚等中东欧国家开展 “高铁外交”已经引起欧盟总部的警惕,担心中国在中东欧的影响力增强会 损害自身利益,这无疑会成为中国高铁顺利进入中东欧的障碍。另一方面, 要重视当地媒体、利益集团、非政府组织等民间力量的声音,这可能成为中 国高铁能否可持续走进中东欧国家的关键因素。中东欧国家民间力量对环境 保护、工人福利等问题高度关注,一旦处理不当,将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 应,需要政府和企业给予足够重视。

(五)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

中国高铁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对相关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的需求与日 俱增、对人才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在高铁方面的高端技术以及 管理人才十分稀缺。中国高铁走向世界,既需要精通技术的人员,也需要掌握 外语,能与海外企业和政府有效沟通和谈判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方面企业应 该加大投入、重点培养、确保人尽其才。企业应该针对在当地投资的领域以及 工作环境,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以及语言能力的储备干部,在确保办公条件以及 福利这些“硬件”外,也要注意择人定岗以及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关心,只有软 硬件准备到位,才能让国际经营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

佟 巍:外交学院国家软实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全力反击“菲南海仲裁案”终审裁决弥补庭审缺席遗憾

郁志荣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将太平岛裁定为岩礁的可能性较小, 但裁决中国南海“断续线”(九段线)不符合《公约》的可 能性较大。美国和菲律宾必然会全力以赴否定南海“断续 线”的历史性权利。我应弥补庭审缺席的短板,在最终裁决 宣布之前,全面深刻阐明南海“断续线”的历史经纬,采用 “时际法”驳斥菲方没有国际法依据的谬论,将南海“断续 线”的内涵外延讲清说透,紧急动员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损失和影响。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即将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简称“菲案”)做 出最终裁决。外媒预测,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将太平岛裁定为岩礁的可能性微 乎其微,有关太平岛的岛礁之争已结束。但是,仲裁法院裁决中国南海“断 续线”不符合《公约》的可能性较大。美国和菲律宾如在太平岛的岛礁之争 中败北,必然会全力以赴否定南海“断续线”的历史性权利。但是,“断续 线”的合法性坚不可摧,美菲难以撼动。中方要做的是弥补庭审缺席的短 板,在仲裁法院宣布“菲案”的最终裁决之前,把南海“断续线”的内涵外 延讲清说透,以正压邪,维护我主权。

阐明南海“断续线”的历史经纬 驳斥菲谬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从日 本军国主义手里收复了西沙和南沙群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申对南海诸 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1947年12月,中国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 乘军舰对南海岛礁进行实地勘察,在对实测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绘制了 《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2月正式对外公布。

中国政府公布的南海“断续线”是经过了严密测量、严格核实、精确 计算后标绘的,因而程序合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毋庸置疑。此外,20 世纪40年代中叶,国际社会掀起了主张大范围海域行使管辖权和控制权的高 潮,从各国主张的内容看,不外乎是保护沿海国的渔业资源及其海床和底土 下的石油资源。1945年,美国在得克萨斯沿岸海域发现了石油,同年9月28 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了《大陆架公告》和《渔业公告》,主张美国对邻 接其海岸公海下大陆架底土和海床的天然资源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由此可 以认为,中国政府公布的南海“断续线”与美国总统宣布的“两个公告”具 有同样性质,主要目的是对南海划线范围内的渔业资源和海床底土自然资源 主张拥有管辖权和控制权。菲律宾对我南海“断续线”的历史性权利提出质 疑,首先就要对杜鲁门的两个“公告”提出异议。

可以采用“时际法”驳斥菲方的中方主张南海“断续线”历史性权利 没有国际法依据的谬论。2012年1月,时任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 易先良认为,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及相关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 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直为历届政府所坚持。首先,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 “断续线”在前,《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切合 实际。其次,“断续线”是为了重申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并 不是因为划了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的。此外,《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 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既得权利和权益,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 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2016年4月15日,台湾方面邀请有关国 际法和自然地理专家登上太平岛进行考察。马英九重申南海诸岛是中国领 土,对南海“断续线”的解读应当依据“时际法”原则,而非几十年后才生 效的《公约》。

采取积极策略,南海“断续线”的内涵外延讲清说透 国内有研究机构和学者主张在“断续线”问题上采取模糊策略,认为 当前的上策是不宜向国际社会讲清楚“断续线”的法律地位。理由是,若干 年之后我国强大了,现在的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结果,多年来面对要求中 国对南海“断续线”内涵外延解释清楚的呼声,我国始终保持沉默,被动应 付。另一方面造成我们对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的研究重视不够,或者说 研究还不够系统、全面、深入,研究成果还不能完全满足中方自如应对挑战 的需要。事实上,“模糊”论是非常有害的。由于没有对“断续线”提出我 方合理合法的诠释,因而被某些声索国抓住不放纠缠不清,同时也成为域外 国家挑拨离间、抹黑中国的导火索和抓手。

所以,应采取积极应对策略,“不参与不接受”的两不原则并不意味 保持沉默,相反易被动吃亏。我国政府于2014年12月7日提出了立场文件, 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对“菲案”的立场,强调:一、仲裁庭对于菲律宾单方 面就中菲在南海的争端提起的强制仲裁没有管辖权;二、以谈判方式解决在 南海的争端是中菲两国通过双边文件和《宣言》所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 面将中菲有关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国际法。对此,仲裁法院不予理睬, 我行我素。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记者透露,仲裁法院可能于2016 年5月做出最终裁决。可以预计,在美国的操纵和中方缺席的情况下,仲裁 法院的最终裁决不可能公正、公平,不可能对中方有利,反之将会出现负面 后果:一是仲裁法院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中方头上,中方必然拒之。 这就达到了美国想要的目的,在国际社会将中国塑造成不遵守国际规则的国 家;二是越南、马来西亚、印尼以及文莱等声索国或会效仿菲律宾。甚至, 日本也会蠢蠢欲动借口东海油气资源争端提出仲裁要求;三是今后对这起国 际冤案错案进行“翻案”比较艰难。

紧急动员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

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可以说是以我国南海“断续线”为基础进行双 边谈判,并取得成功的典型案例。中越北部湾划界从1992年起进行谈判, 前后经历了八年时间。如果从中越之间最早的谈判1974年算起,前后历经整 整27年,直到2000年12月25日,两国共同签署了《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 《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因此,中越在北部湾划界谈判的成功做法和 经验,完全可以为其他国家所借鉴。中国与邻国的南海海洋划界虽然非常复 杂,但有关当事国只要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的立场,排除域 外国家的蓄意干扰,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就能够得到保证和持久。同时,也向 世界证明了中国政府处理南海问题“双轨思路”的正确性。

总之,应紧急动员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 影响。可以预见,在美国高压下出炉的最终裁决是不会对我有利的。对此, 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首先,在最终裁决出台之前,必须动员一切力量进行 有针对性的有效斗争。不参与、不接受不等于消极等待。不出庭不意味保持 沉默。不打无把握之仗,要打有准备之仗。必须采取一切形式和方式,调动 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内的所有载体,最广泛地传播中国的观点和立场, 尤其是要将它传到海牙国际仲裁法院法官的耳朵里。其次,要充分调动和发 挥我驻外使领馆和使节的作用,做好驻在国上层的工作,在驻在国主流媒体 发表文章,旗帜鲜明地阐明我方反对“菲案”的政策立场。中国政府已经 通过“立场文件”和王毅外长的表态等多种形势和渠道表示了中方的反对立 场,但是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都还不够,尤其外宣这一块亟需增强。中 央应要求我驻外使节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近期尤其需要加强这方面工作的 力度。此外,必须对菲律宾的无理荒唐要求进行有力的驳斥,以正视听。菲 律宾雇用律师在法庭上为菲提出的诉求进行的辩护,可谓绞尽脑汁,费尽心 机,但是漏洞百出,瑕疵凸显。为了不使他们的阴谋得逞,进行有力、有 效、有序的反驳是十分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即使我方没有代表出庭, 也要千方百计想尽办法通过其它方式和途径对其进行反驳,以最大限度地减 少对我国的损害。最后,应采取坚决有效的反制措施。仲裁法院最终裁决的 结果大致可期,我应未雨绸缪,准备好若干套坚决有效的反制措施。比如, 对黄岩岛填海造岛、抓扣在“断续线”内作业的菲律宾渔船、对菲实施经济 制裁、勒令菲律宾清除仁爱礁破军舰等,甚至还可包括对菲南海所占8个岛 礁进行清障行动和宣布南海防空识别区等强硬举措。这些举措可通过研究机 构或学者提前释放出去,以期收获一石二鸟之效,既对仲裁法院能产生施压 的影响,同时也可测试国际舆论的反应。

郁志荣: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特聘研究员。


应加紧舆论应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

赵劲松

国际仲裁庭即将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 决,且可能对我国做出不利的裁决,将会产生恶劣的后果。 我方在运用政治和外交手段应对的同时,还需加紧舆论应 对。在打好外交战的同时还要打赢舆论战,营造正面的国际 影响;与此同时,国内舆论导向、舆情控制也十分必要。

中方输掉仲裁的不利后果

国际仲裁庭即将做出最终裁决。此前,仲裁庭五位仲裁员罕见地一致 裁决,对菲方提出的15项请求都可以审理,从一个侧面表明在最终裁决中, 即使不会全都支持菲方的15项请求,但也绝不会都不支持,而且很可能对我 们做出不利的裁决。这一不利裁决会对我国可能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 首先,在政治方面,由于仲裁庭已不太可能裁决太平岛为岩礁,因此 美菲会全力否定南海“九段线”的合法地位。如果“九段线”被否定,我国 将丧失百余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使得我国南海海域碎片化,导致我国人 均海域面积不足0.007平方公里,几乎与内陆国家相去无几;同时,中菲南 海的这一轮较量以美菲完胜收场,会让反华势力弹冠相庆、更加肆无忌惮地 挤压我在南海的空间。我国制定的“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的“三不” 原则必将导致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结果,美日菲等国会将中国描述成不遵守国 际规则的野蛮国家,指责中国连加入的国际公约都不遵守,严重损害我国负 责人的大国形象;美日菲等国还会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反华势力一道,挑起民 众对华仇视;对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构筑政策相通和民心相通非常不 利。不仅如此,菲律宾还会将裁决提交联合国,要求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照 仲裁裁决进行划界,这对我国会更加不利,比仲裁更加难以对付。

其次,在外交方面,这一错误仲裁裁决可能会导致反华阵营扩大,中 间派会倒向反华势力一边,在南海问题上声援我方的国家也可能会发生动 摇。在这种情况下,为取得外交主动,我国可能要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外 交谈判空间变得非常小了。

再次,在军事方面,美日等国进行南海军事化就更有理由了,南海军 事冲突加剧。同时,中方如果在南海设立防空识别区,会处于两难困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方面,越南等国可能以仲裁裁决为依据, 纷纷对中国提出新的仲裁请求。我国依然遵循“三不”原则,会陷入越来 越不利的境地,最终可能迫使我国不得不考虑退出海洋法公约。我国所建岛 礁或许成了在其他国家大陆架或海域建设的非法建筑;绿色和平组织等会以 南海岛礁建设损害海洋生态为由发难中国。如果再在南海发生我国执法船为 驱离菲方船只而发生的冲撞,菲方法院可能会依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国际 公约来进行审理,从而既通过司法管辖宣示其所谓的“主权”,同时又通过 将我国执法船的地位减低到与菲方被执法对象船只相同的手段,客观上否定 我国的主权。我方应诉,等于承认其管辖权;不应诉,非常可能被判承担全 部责任,并赔偿巨额赔款。其判决可以在纽约皇后区地方法院针对我国进出 美国的美元得到执行,而我方对此类法律行动将更加难以应对。菲律宾等国 会对争议水域发生的海上事故行使海事调查权,以宣示其“主权”,不论事 故船舶是我国船舶还是外国船舶,我国都会非常被动:如果事故船舶是我国 的船舶,不接受菲方海事调查,会招致菲方的行政处罚:船舶可能会在我国 以外的海域遭到扣押;船东加入的境外互保协会可能会拒绝赔偿所遭受的损 失。如果事故船舶是外国船舶,他们可能会故意接受菲方的海事调查,而非 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海事调查,客观上帮助菲方宣示其“主权”。

打好国际舆论战

菲律宾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本质上是用法律手段实现政治目的,在 习惯于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的西方社会赢得了同情和主动,在国际舆论上抢 得先机。我国确立了“三不”原则,在战略上是正确的;发表了立场文件,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运用政治和外交手段应对的同时,还需加紧舆论应 对。在打好外交战的同时还要打赢舆论战,营造正面的国际影响。

首先,自2013年1月菲方提起仲裁之后,我国学者在国内期刊上发表了 2880篇有关菲律宾南海争端的学术论文,全方位论证菲律宾的错误观点和错 误行径。但是,这些论文都是用中文发表在中文期刊上的,对仲裁庭和国际 舆论影响微乎其微。因此,要尽快从中选择一二百篇优秀论文,组织英语、 法律俱佳的高校教师,将这些论文翻译成英文,在国外期刊、媒体和网站 上发表。其次,可以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在英、美、日、新加坡以及仲裁 庭五位仲裁员所在国家波兰、德国、法国、加纳、荷兰,组织南海海洋法国 际学术报告会,邀请支持我方观点的国际律师、大律师和专家,以及我国的 专家、学者到会演讲,并且邀请广泛国际媒体予以报道。此外,应立即建立 “中国南海海洋法”英文网站,将对我方有利的法律文件、证据、报告、国 际判例、学术论文在网上公开发表,从历史、地理、考古、文化、外交、国 际关系、国际法、海洋法、海事法、海商法等多方面、立体化论证我国在南 海的权利和主张。还可以对这些法律意见、论文、史料和研究报告进行编辑 整理,在西方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中国南海法律问题系列丛书”。

对外舆论战不仅要利用要外国专家和国际媒体,还应与台港澳爱国人 士、有识之士加强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维护我国“祖权”。需要进一步指 出的是,这些手段的目的不仅有助于在实体上争取国际舆论的支持,同时还 有助于在程序上拖延仲裁裁决的做出。2016年6月,菲律宾将更换新总统, 因此,至少要拖延到菲新总统上台,同时以争取同菲方进行谈判,促使菲方 主动撤销仲裁,方为上策。不仅如此,还应立即组织力量针对菲方的15项请 求逐一作好研判和预案,不论仲裁庭公布仲裁裁决时支持了菲方的哪一项请 求,我们都可以立即拿出来发表,对仲裁裁决加以反驳。 注重国内舆情控制

不仅国际舆论战对我国国际形象和国家利益非常重要,国内舆论也不 可忽视。目前国内对南海问题众说纷纭,不少人轻言开战,不仅损害我国国 际形象,同时也误导民众。一旦仲裁裁决对我国不利,不排除会有人上街游 行示威甚至冲击美菲使馆。因此,国内舆论导向、舆情控制也十分必要。 鉴于上述不利裁决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以及开展舆论战的紧迫性, 建议由国务院新闻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专班、专人、专 款”的原则,遴选新闻、舆论和海洋法、国际法专家组成专班,设立“菲 案”临时专家委员会,专门制定舆论应对的策略,并指导、组织加以实施。 此事虽已非常紧迫了,但我们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上述建议,虽迟 胜于不为,会有利于避免我国在国际舆论上处于不利境地,争取主动,避免 国内舆论对民众的错误导向。

赵劲松: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研究”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