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中心:美国对华公共外交的一次尝试
2010年,美国开始在中国实施美国文化中心项目,2014年,文化中心数量达到24个,项目发展达到高潮。美国文化中心通过举办讲座、开设课程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的方式推广美国价值观。本文以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为例,回顾了美国文化中心的建设背景、运作特点以及存在的不足。美国文化中心是美国对华公共外交的一次新的尝试。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开展了包括富布赖特项目、汉弗莱项目、国际访问者项目以及和平队项目(中美友好志愿者)等一系列公共外交项目,这些项目加强了世界各国对美国社会的了解,为提高美国国家形象发挥了一定作用。中国是美国开展公共外交的重要目标国,除了上述项目, 2010年美国开始在中国部分高校实施美国文化中心项目。在运作九年后,2018年美国国务院不再拨款,此项目处于暂停状态。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后文简称“川大中心”)成立于2010年,是设立最早的美国文化中心,见证了美国文化中心发展的全过程。本文以川大中心为例,在回顾项目的建设背景、运作特点以及存在不足的基础上认为,美国文化中心的自身缺陷,是其处于停滞状态的根本原因之一。
美国文化中心建设背景
2009年11月,奥巴马总统访华,双方签署《中美联合申明》,一致同意把设立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列上日程。2010年5月25日,由刘延东国务委员与希拉里国务卿共同主持的第一届中美人文交流磋商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为了建设21世纪积极的中美关系,双方期待共同拓展人文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与此相契合,2009年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孔子学院正式成立。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0年提出,希望在四川大学建立美国文化中心。
建设美国文化中心的设想立即引起美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2010年10月,时任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John Huntsman)计划专程前往四川大学参加美国文化中心揭牌仪式,后因参加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初选提名离京回国,没能如愿。美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文化参赞宋柯(Thomas Skipper)先生等一行四人,在驻成都领事馆总领事等官员陪同下,参加了当年12月13日在四川大学的揭牌仪式,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由此正式成立。
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正式成立后,美国驻华大使馆发布了两轮招标公告,鼓励美国大学提出申请,与其在中国的伙伴高校合作,设立更多的美国文化中心。至2014年底,二十四所美国高校或机构参加了此项工程,在中国布局美国文化中心的工作基本完成。在北京大使馆以及其他五个领事馆管理的六个领事区的每个领区均布局了数量不等的美国文化中心,基本覆盖中国主要城市。
美国文化中心的目标与运行机制
美国文化中心的目标与美国公共外交的目标相一致。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于2010年在发给美国文化中心成立的贺词中说,“……该中心在两国人民心中将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将帮助两国人民互相加强了解,从而更积极有效地应对国际事务。”美国大使馆文化参赞宋柯在揭牌仪式上谈到美国文化中心的目标时也表示,“我们的合作基于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这一了解不仅仅是语言上的沟通,包括历史、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交流。我们希望美国文化中心将会很快成为一个学生们愿意光临的地方,在这里大家可以有所学、有所知,并共同成长,投身到各类文化交流项目中来,为此该中心将发挥积极作用。”四川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文化中心美方主任对美国文化中心的具体目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表述:第一,通过中国与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推进对美国文化的进一步了解,并讲述美国故事;第二,通过开展不同类型的活动,超越肤浅的流行文化,彰显美国经验,通过基于比较或跨学科视角的多种投送方式展示美国价值观;第三,支持各中心独立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各中心个性化特点建设,为各中心共享资源以开展最佳实践提供网络化服务。
在组织形式上,为了把全国二十余个中心以及相关非政府组织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更有效率的公共外交网络,美国驻华大使馆委托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作为总召集人,从2012年开始每年夏天在中国举行美国文化中心年会,商讨各中心之间如何实现资源共享并分享成功经验。2012年年会在北京召开;2013年在上海召开;2014年在深圳召开;2015年在西安召开; 2016年在广州召开;2017年在长春召开。美国文化中心年会成为联系各个中心的纽带。
在经费来源方面,美国文化中心主要由美国国务院拨款。美国国务院给予每个新建立的中心大约十万美元作为启动资金,资金划拨到美方高校管理使用。每次年会上,美国驻华大使馆会宣布下一个年度经费申请计划,按照各中心年度活动计划的可行性,经过评估后,给予大约5万美元的经费资助。此外,福特基金会从2013年至2015年资助38万美元,用于连续三年美国文化中心年会的相关经费支出。鲁斯基金会则提供了一笔75万美元的费用, 一方面资助各中心走出高校、进入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另一方面资助课程建设,在中国高校开设若干门美国文学、文化课程。
美国文化中心开展的主要活动
举办各类讲座和开设课程是美国文化中心最常见的活动。以川大中心为例,从2010年到2017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每学期会组织由2—5名学者组成的访问团,到川大访问大约一周时间,期间每位学者举行1—2场讲座或与师生座谈。讲座内容涉及美国文学、历史、政治、音乐、公共管理、高等教育、宗教研究以及体育等方面。由美方派出,并开展讲座或者开设课程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学者均为该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以四川大学美国文化中心为例,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麦金农(Stephen Mackinnon)教授一九七二年受到周总理接见,见证了中美正式建交的全过程,他在2012年春季学期为四川大学研究生开设的“中美关系”课程,从历史和文化差异两个方面介绍了美中两国关系的发展;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德博拉·克拉克(Deborah Clarke)教授,是美国南方文学以及福克纳(Faulkner)作品研究的著名学者;历史学博士沃伦芬得莉(Jannelle Warren-Findley)开设的“美国旅游中的文学”课程,从跨学科的视域结合旅游研究文学。
美国文化中心也利用美方的学术资源,与中方共同开展学术研究工作。以四川大学美国文化中心为例,2012年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相关学院共计18位学者,与中方18位学者一道,共同完成18个研究项目。经过两年的合作,共有13个项目以CSSCI论文的形式形成研究成果,增进了中方学者对美国更深入的了解。
除了学术讲座、课程与科学研究,美国文化中心也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文化活动。例如,通过演艺展示美国文化的民间组织——“乒乓策划”,于2014年组织“美国之窗——科尔·波特独唱音乐会”以及声乐大师班,在美国文化中心巡回演出,直观地向中国大学生展示了美国音乐文化。2015年“乒乓策划”组织“美国文化之旅——跨文化喜剧交流”活动,美国跨文化喜剧研究者、脱口秀演员、富布赖特奖学金获得者埃杰西与国家二级相声演员崔增光,为观众带来了中西合璧的美式脱口秀和中国相声,中美融合的艺术形式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此外,广州大学美国文化中心于2015年举办“全国美国文化知识大赛”,邀请国内部分高校学生参赛;北京外国语大学美国文化中心邀请世界顶级爵士乐演奏家辛西娅·赛尔及其“兜风”乐队带来了“班卓琴与‘了不起的盖茨比’年代爵士音乐会”;河南师范大学组织“白头鹰与大熊猫中美文化交流英语视频演讲赛”等各类活动。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美国文化中心的发展在2014年达到高潮,中心总数达到24个,前来参加2014年6月在深圳召开的美国文化中心年会的中美双方代表及美方相关单位人员总数达到160余人。然而,仅仅两年以后,参加2016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美国文化中心年会的文化中心不足10个,参会人员不足50人。在这两年中, 相当一部分中心已经没有开展活动,处于事实上的停滞状态。出现这一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美国方面没有遵循关于政府不过度直接参与文化事务的原则。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就提出,政府直接参与文化事务的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被称之为“百分之五原则”。但美国文化中心的情况并非如此。以川大中心为例,2011年5月,美国驻华大使馆副大使到川大中心与学生座谈;2011年8月,副总统拜登到川大演讲;此后,亚利桑那州州长、美国驻成都总领事相继到川大演讲;2012年7月,美国驻华大使馆副大使再次到川大与学生座谈;2012年12月,美国驻华大使馆文化事务官员访问川大中心。除了四川大学美国文化中心,分布于其它城市的美国文化中心也有类似的情况出现。2010年是美国文化中心成立运作的时期,也是国际环境比较复杂的时期,2010年的“阿拉伯之春”运动,突尼斯总统流亡、埃及总统下台、利比亚卡扎菲被推翻、也门局势混乱以及叙利亚内乱引发内战。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美国政府在中国各地美国文化中心的活动不可避免受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如此,截至目前,川大中心仍然作为四川大学校批社科机构继续存在,从未有任何官方部门要求其停止运作。
第二,美国文化中心的经费安排不尽合理。美国国务院划拨给川大中心的经费由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管理,四川大学对经费没有支配权,也不掌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在美国文化中心的运作中,美方高校认为在双方的交流中,中方高校收获了讲座、课程和各类活动,是受益方,因此要求中方承担美方人员在中国的食宿费用。而中方高校组织各类活动的人员投入,也需中方高校自己解决。这一资金安排的实质是美方的经费投入不足,中方高校被迫分担美国公共外交经费。安排机场接机、联系住宿、预订讲座场地、邀请中方教授参加座谈、组织学生参加讲座、陪同市内参观以及机场送行,中方高校事实上成为美方高校的接待站。美国文化中心这一经费安排模式,对于经费并不充裕的部分中方高校,其组织各类活动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美方经费使用的效率也不高。如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向美国国务院申请的五万美元2015年度经费,用于在成都、南京和苏州分别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美国西南摄影图片展。但从展出内容看,展品内容少、特色也不鲜明; 从参观人数看,人流非常有限,展出效果很不理想。虽然美国驻华大使馆也了解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不断加强对美方经费的使用管理,如2014 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发给各中心的邮件中就要求,从当年开始,美方活动经费不能再用于支付美方人员酬金;2016年,美国驻华大使馆下发各中心关于当年经费申请的说明书进一步指出,各中心在经费使用中若有虚假陈述,美方责任人需依据美国法典第18卷1001条款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总的来看, 这种由美方管理并使用经费、中方高校分担部分经费的模式使中方高校失去积极性,这也是导致部分中方高校不再继续举办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美国文化中心没有体现文化的双向交流原则。在1938年美国文化关系司筹建过程中,罗斯福政府副国务卿萨姆纳·韦尔斯以及首任司长本·切林顿等有识之士都极力主张,通过文化的双向交流达成美国文化外交目标。富布赖特参议员对双向交流也推崇有加,在其倡导下通过的《富布赖特法》以及其后一系列法律,都把通过双边交流促进相互理解作为重要目标。然而,美国文化中心在双向交流方面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这一原则,例如:在制定美国文化中心年度活动计划时,通常是由美方高校提出活动安排,中方高校并无太多发言权而处于被动执行的尴尬境地,使文化的双向交流沦为空谈;美方高校派出大量学者来到中国输出美国文化,而由美国文化中心组织的中方人员赴美交流次数却寥寥,文化呈现单向流动的态势;而在具体活动内容上,美方高校并没有仔细研究中方高校师生的兴趣所在,只是依据自己的认知来安排相关文化活动,导致中方高校师生对部分活动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甚至还出现个别美方活动触碰中方极为敏感的内容的情况。美方对中国国情的不了解,可见一斑。
相较成功的富布赖特项目和国际访问者项目,面向中国高校的美国文化中心项目难言成功。一方面,美国面对的是一个拥有远比自己历史悠久,有数千年思想文化积淀的文明古国,要想使中国全面认同只有二百余年历史的美国价值观,并非易事。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兴大国,面对作为守成大国的美国,政治影响力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既有悠久历史佐证、也有硬实力支撑。相较二十一世纪以前美国文化软实力对他国的影响力,美国对中国的影响力已经此消彼长,在中国积极展开与美国通过相互合作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背景下,美方部分人士仍然抱持“冷战”思维,在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领域与中国开展对抗,非常不明智。美国文化中心将来是否会继续成为一个中美人文交流项目,取决于美方对其的目标定位及实施策略。对此,只有假以时日,拭目以待。
本文系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美国政府在文化外交中的角色研究》(项目编号:17XJA810001)的成果之一。
杨光: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
海外利益保护与中国海外安保产业
本文结合企业海外安保服务的实际经验,回顾了中国海外安保的发展历程,总结中国海外安保近些年来取得的成果,分析了目前海外安保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现状以及在国际市场竞争下所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从政府支持和企业发展两个角度,对中国海外安保产业的发展提出了若干思路。
海外安保的概念及相关政策
海外安保在性质上属于跨越国界的私营保安服务,即“用市场的方式提供境外的安全保障服务”。相较于国内的安全环境和形势,海外某些国家和地区的安全风险更高、更复杂、更陌生,因此就要求安保公司提供有别于国内安保等级的、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安保服务项目。
随着“一带一路”和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与人员“走出去”,海外利益保护成为日益得到关注的问题,海外安保是海外利益保护的一个组成部分。海外利益保护是指保护境外的中国公民、企业与机构的人身、资产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免受威胁或侵害。海外安保通常特指境外项目或者机构招用人员或者聘请专业安保公司在海外开展的守护护卫、警戒巡逻、押解押运、安全咨询、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以及技术防范、突发事件处置与救援等活动。
需要强调的是,海外安保的对象通常是主权事务之外的非国家行为体的海外权益,因此,除非遇到特别重大的事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动用国家的力量提供保护,而主要依靠私营部门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因此,海外安保的主体是私营安全公司(PSC),依据市场的规则提供符合母国、东道国法律以及国际行为规范的合规性安全服务,被某些媒体夸大的美国黑水公司之类的私营军事公司(PMC)实际上只是美国政府在阿富汗、伊拉克战争期间扶植起来的特殊类型的安全服务,并非海外安保市场与行业的常态。
目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海外安保工作方面的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8号);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合发[2010]313号)、《境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商合发[2013]242号)等。
2017年6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是海外利益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党对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国家安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下,完善对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的统计监测,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法律保护,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建立统一、高效的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保护体系。”此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国海外安保的发展历程
本世纪以来,中国海外安保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起步期,2003 年开始,中安保收购国外安保公司,迈出了海外安保业务的第一步。成长期,2010年开始,随着行业改革以及《保安服务条例》出台,民营企业开始正式进入安保行业,以德威为代表的几家民营安保公司将海外业务作为主轴。壮大期,2015年开始,国家顶层加强和重视海外安保工作,特别是中铁建马里事件,刺激着中国安保行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海外安保企业。专业化发展期,从2017年开始,经过多年的海外安保业务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更多的是吸取教训,大部分中国安保公司趋于成熟和理性,纷纷开始思考自身海外安保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以及如何有效“走出去”、如何赢得市场认可、如何长远发展等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中国保安行业在海外安保服务领域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首先,安保市场从无到有,形成了市场供需关系,并不断得到规范和发展。目前,已经有多家中国保安企业为“走出去”的客户提供多种类型的安保服务。在公安部的指导下,中国保安协会在2016年推出《中国海外保安服务企业推介名录》,旨在规范中国保安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其次,在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切合中国特色的海外安保业务体系。商务部委托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在2012年推出了首部《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管理指南》,2017年又在广泛调研企业海外安保实践的基础上推出了修订版,被认为是一部兼具理论与实践性的指南,得到了客户企业的广泛肯定。
最后,结合市场需求,行业内部分工日益细化,提高了海外安保的专业化水平。中国保安企业已经从最初简单的服务供应,逐步转变为分层分类服务供应,以便客户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中国海外安保服务产业现状
随着近年来中国海外安保需求的上升,中国的海外安保产业也逐渐形成规模。走出国门的各类中方机构及人员在面临安全风险且国内执法力量受到主权的限制无法延伸至当地,而当地政府的安全治理能力又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私营安保公司的服务模式就成为了一定程度上的刚需。
海外安保企业类型
根据有关行业协会的统计,目前国内约有50家保安服务公司、咨询类公司、安防科技公司在不同程度上为客户提供海外安保服务。开展海外安保服务的中国公司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以国内业务为基础拓展海外业务的传统安保公司。这类公司拥有国内安保执照,以国内业务为主,因此收入相对稳定,具备相当强的实力。但海外业务不是其主业,对外拓展的动力可能不足,另外这类公司也缺少高端专业人才,因此海外业务能力则比较薄弱。这类传统安保公司占海外安保公司的多数,其中佼佼者有中安保集团、华信中安、中保华安等。
第二,以海外服务为主业的专业安保公司。这类安保公司的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公安部、军队系统,是拥有海外维和经历、或从特战部队或警卫部队退役的人员,他们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一定的国际视野。这类公司主要开展派出人员的安全培训、驻外营地内保业务。这类专业安保公司包括德威、伟之杰等,但由于其依赖海外项目收入,因此容易存在经营不稳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第三,开展境外安全风险管理咨询的公司。这类公司包括安库咨询(icover)、东方锐眼、中安华盾等,公司人员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这类公司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海外资源,但基本上都还没有形成规模化的经营。
国内从事海外安保产业的从业者主要由三类人构成:一是行业型,主要来自保安服务相关的强力部门,如公安干警、退伍兵、特警、特种兵等;二是涉外型,主要是来自涉外部门和行业,如情治部门、外交部门、国际政治、外语等;三是商务型,主要是具有国际管理、国别运营等商务专长的人才。
海外安保服务项目
中国保安企业提供的海外安保服务,对应安全的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流程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风险评估和出国人员安全培训。外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对中资机构“走出去”明确提出了“不评估不立项、不培训不派出”的要求,这方面服务是与这些要求相对应的,客户需求比较普遍。
第二,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这方面服务主要是面向中资机构“走出去”所涉及到的大部分常态化安保需求,包含很多具体的工作项目,如安防体系设计、安防管理、人力安防、技术安防、情报预警、安全公关等。
第三,突发事件处置。中资机构“走出去”遇到紧急情况下,特别需要这方面的安保服务,比如反绑架、紧急撤离、救援等。但此类服务的专业性较强,协调和实施难度也较大。
从区域上看,国内安保企业在海外承担的项目多数集中在以下几个地区:中亚、东南亚、拉美、中东、非洲等地的石油营地驻防、管道巡查、人员随卫;拉美、中亚、西亚、非洲等地的矿业营地驻防、人员随卫;非洲、巴基斯坦等地工程承包、基建工程项目的营地驻防、人员随卫;印度洋航线的海上护卫;在非洲、拉美等华人社区,配合官方派出的警务联络官建立警民合作中心。
海外安保市场的竞争环境
走出国门的私营安保公司在国际上自然要面临外国同行的竞争,其竞争对手大体上分为跨国型和本土型两类企业。跨国型安保公司规模都很大,比如杰富仕(G4S)、化险咨询(Control Risks)、加达国际(GaradaWorld)、保赛固(Prosegur)等的业务基本上覆盖全球。在很多安全形势复杂的国家(地区),本土型安保公司垄断了当地安保市场,比如南苏丹的VSS公司、肯尼亚的KK公司等。
在国际安保市场上,中国安保公司目前所占的市场份额非常有限,不足10%。即使是中方客户的海外安保需求及订单,中国安保公司所占份额也不足40%,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订单是中国安保公司接单后再转包给外国安保公司执行。
中国海外安保服务存在的问题
中国海外安保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国际化水平不足、属地化能力不够,安全服务能力还不能充分满足“走出去”的中国机构与个人客户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能力不足。中国的海外安保以“走出去”的大型国企的海外项目为主,“走出去”的国企数量本身就有限,“走出去”走到需要安保力量的高风险国家的国企和项目就更加有限。对很多企业尤其是工程承包企业而言,海外项目的利润本来就很薄,很难额外支付大笔的安保费用,如果企业的海外风险意识不足,甚至不会考虑这笔支出。
第二,业务能力不足。现有的海外安保业务还停留在营区内“内保”的低水平阶段,走出国门却走不出营区大门。很多国家在政策上明文禁止外国人持枪,甚至不允许外国保安力量的存在,而没有武器,连门口站岗也站不了。海外安保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除了派遣保安的人防之外,还需要物防、技防、工程、技术、管理、情报等各方面的配套设计,这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经验对中国现有的保安公司而言更是薄弱。
第三,国际化水平不足。由于缺乏必要的语言能力、情报能力、外交能力,已经“走出去”的安保力量也只能在外国保安提供保护的围墙之内待着,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国际化和属地化的作业。中国海外保安目前还主要停留在跟随客户“走出去”的模式,并未形成在目标国家开展国际化运营,强调属地化服务的能力。
此外,大量中国保安企业“一窝蜂”地开展人力安保、出国人员安全培训等门槛低的服务项目,出现“同质化”“低水平”“价格战”的恶性竞争的状况,甚至不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乱象。
发展中国海外安保的思路
海外利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包括外交领事保护、军队非战争行动、企业自身责任、公民安全意识、专业安保服务等各个层次和方面。从安保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尽快扶持本国专业安保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国际化、合规性、属地化”的服务能力是当务之急。从政府的角度,应着力于:第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海外安全的企业风险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海外安全考核问责制度,制订企业海外安全经费支出指导性文件,为海外安保项目支出提供政策依据;第二,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保安企业“走出去”提供定向信贷支持;第三,支持有实力的专业保安公司上市,筹集资金以尽快壮大企业实力、培养海外安保服务的能力;第四,国保安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应出台市场准入与规范性措施,敦促企业遵守行业国际规范及东道国法律法规,促进海外保安行业健康发展。
从企业的角度,中国安保公司应尽快提升国际上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提升国别属地服务能力、应急能力、情报预警能力等关键竞争力。短期内, 要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可遵循以下三个途径:第一,以金融和保险为驱动, 通过跨境收并购实现跨越式增长;第二,重视人才建设和核心竞争力建设, 尤其是具备国际安保市场运作能力的人才队伍建设;第三,将科技、制造、互联网+等中国领先元素引进安保领域,形成后发优势和创新发展。
黎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
林林:中安保国际风险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首席安全官。
张玲:察哈尔学会学术助理。
文章来源于《公共外交季刊》